曾用刊名:黑龙江医药
《黑龙江医学》杂志创刊于1972年,是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办,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综合性学术期刊。《黑龙江医学》读者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,卫生行政管理人员,医学院校、科研机构从事教学、科研的工作人员。本刊的办刊宗旨是: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普及与提高相结合。全面反映黑龙江省医学发展水平,报道黑龙江省及全国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、康复医学、护理学等研究的新成果、新经验和新方法,介绍国内外医学科技动态和进展,为医学事业发展服务。
《黑龙江医学》现主要栏目设置为:论著、实验研究、临床研究、现代护理、康复医学、药物应用、医学影像、医学检验、病例探析、卫生管理、社区医学、综述、调查报告、科研教学、健康教育等。
经多年办刊经验积累,《黑龙江医学》现为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》《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收录期刊》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》《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收录期刊》《CAJ-CD规范》优秀期刊。
《黑龙江医学》致力于强化编排规范化建设,加大审稿力度,突出编校质量,力争为读者、作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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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龙江医学》投稿须知
《黑龙江医学》杂志创刊于1972年,是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,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办,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综合学术期刊。《黑龙江医学》读者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,卫生行政管理人员,医学院校、科研机构从事教学、科研的工作人员。本刊的办刊宗旨是: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普及与提高相结合。全面反映黑龙江省医学发展水平,报道黑龙江省及全国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、康复医学、护理学等研究的新成果、新经验和新方法,介绍国内外医学科技动态和进展,为医学事业发展服务。
1 主要栏目设置
论著、实验研究、临床研究、现代护理、康复医学、药物应用、医学影像、医学检验、病例探析、卫生管理、社区医学、综述、调查报告、科研教学、健康教育等。
2 撰稿要求
来稿文责自负,字数不低于5 000字。文稿要求资料真实,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导向性和实用性,务求论点明确、论据可靠、层次清晰、文字精炼、方法科学、数据真实。
2.1文题
文题应简明、醒目,能准确反映文章的主题。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和标点。中、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。
2.2 作者署名
作者姓名位居题目下方,多位作者分属不同单位时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序号,并在其作者单位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。作者单位名称位于作者姓名下方,应写正式全称、所在地区(包括省、市名)和邮政编码。如有通信作者项,将其排在文章首页地脚处,并给出E-mail地址。
2.3 摘要与关键词
中文摘要字数为200字左右,学术性论文应选用报道性摘要,一般性论文可采用综合性摘要或指示性摘要。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。关键词可参照《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》《中医药主题词表》选取。关键词3~5个为宜,各词之间用“;”相隔。英文摘要字数为300~500个实词,要位于中文关键词下方。英文摘要前列出英文题名,每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;以汉语拼音书写作者姓名(姓氏字母全部大写,名字首字母大写,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);第一作者单位名称、所在城市、邮政编码和国家。英文关键词每个首字母大写,各词之间用“;”相隔。以上几项与中文内容严格对照。
2.4 名词术语和缩略语
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。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,可选用最新版《医学主题词表(MeSH)》《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》《中医药主题词表》中的主题词。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,应注明原词。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和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为准。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。文字严格执行《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》。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先给出全称,在括号内写出缩略语;若为外文,可于文中首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,在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缩略语。计量单位执行GB 3101—1993《有关量、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》中有关规定及书写规则。统计学符号应按GB/T 3358.1—2009《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: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》、GB/T 3358.2—2009《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:应用统计》和GB/T 3358.3—2009《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3部分:实验设计》。标点符号参照GB/T 15834—2011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数字执行GB/T 15835—2011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。
2.5 图表
图、表应有序号和名称,放在文内相应处。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从“1”开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,如文中只有一个图、表,则图、表序编为“图1”“表1”。图、表应冠有图题、表题(图题位于图下方,表题位于表上方),说明文字置于图、表下方,句尾一律不加句号。表身内的数字不带单位,应把单位符号归并在标目中。若表内标目中的单位均相同,可把单位标示在表格顶线上方的右端(右缩一个汉字的空格)。表格采用三横线表,表中取消竖线,不用斜线。表中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。图应线条清晰,应为可修改的Word文档图。所有图、表在正文中相应部位提及。
2.6 参考文献
参考文献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。文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,请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在参考文献中列出,著录格式执行GB/T 7714—2015《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。采用顺序编码制,依照其在正文中引用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排序,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,用右上角标,例:[1],[1-2],[1,3,5-7],[3-7]。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排列在文后,标号与文中一致。被引作者是多位时,取前3位,之间用“,”号隔开,后加“等”。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人名,姓全大写,名可缩写也可不缩写,取每个汉字拼音首字母。外国人名姓在前,名在后,姓全大写,名取首字母。文题后面标注文献类型的标志码。中文期刊用全名,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。期刊、图书类文献均须著录起始页。
2.7 基金项目
基金项目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“基金项目:”作为标识,注明基金项目名称,并在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。“基金项目”前加“*”,中文题名右上角处用“*”标注。多个基金项目之间用分号“;”隔开。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,并注明其项目编号,须将审批件或证书以“附件”形式上传采编系统。
3 投稿网址
要求为Word文档、A4纸格式。请自留底稿。
4 稿件处理
4.1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、删减,如不同意改动,请在来稿时注明。请勿一稿多投。稿件一经录用,《黑龙江医学》杂志编辑部除拥有该文的出版权外,还有权以光盘、网络杂志等其他方式出版。
4.2 采编系统对来稿即时编号,作者需保存稿件编号,以便核查。
4.3 审稿时间:本刊对稿件采取“三审制”,时间一般在2个月内,审核后本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出“稿件录用通知”(版面费催缴通知)或“稿件修改通知”。您若在2个月内没有收到上述通知,可自行处理稿件或另换选题投稿。
4.4 联系电话。
5 通信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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